塞浦路斯新船舶噸位稅制簡介
2012-08-26 12:57:35 來源: 編輯: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一、概述
航運業是塞浦路斯三大支柱產業之一,其行業產值占塞浦路斯國民經濟的7%左右,同時也解決了塞國內數千人的就業問題,對塞國民經濟影響較大。塞浦路斯作為世界十大船舶注冊國家之一,一直致力于吸引各國航運業者到塞注冊船舶。2010年,為了進一步促進塞浦路斯航運業的發展,完成建立歐洲航運中心的目標,經歐盟委員會批準,塞政府制定了新的船舶噸位稅政策,并相應的修改了塞《商船法》的稅費條款,使塞浦路斯航運企業、塞籍船舶擁有者、其他相關基金及投資者受益,也將吸引更多的外國業者到塞經營航運業務。
二、新稅制簡介
新稅制適用于所有在塞浦路斯納稅的船東、船舶租賃人及塞船舶管理人的擁有、承租及管理符合資格的船運活動。船舶噸位稅的計算方法按照相關法規對船舶以凈噸為單位進行征收,其中對于塞船舶管理人征收的船舶噸位稅為其他征稅對象的25%。
圖1:對船東及船舶租賃人所擁有及使用的船舶按年征收的噸位稅標準
注1:Net Tonnage/NT=凈噸數
注2:對船舶管理人按年征收的噸位稅標準為船東及船舶租賃人的1/4
(一)符合資格的船舶。指所有進出塞浦路斯的經塞航運主管部門驗證、在國際海事組織及國際勞工組織注冊、遵守國際及國內相關規定并在海上航行的船舶。新稅制不適用于漁船(船型 船廠 買賣)、以體育或娛樂為主要目的的船舶、在內河航行的船舶、無自有動力的水上浮式起重機(產品庫 求購 供應)及不在遠洋航行的拖輪。
(二)符合資格的船運行為。指在塞浦路斯港口進行的包括傳統的貨運、客運活動,在符合資格的船舶上進行的住宿、餐飲、娛樂及零售行為,在港裝卸貨物,在港上下旅客,船舶拖曳操作,挖掘行為及鋪設纜線等有關船舶的商業行為均適用于新稅制。
(三)適用船東的范圍。塞浦路斯籍船舶船東自動列入新稅制適用范圍,懸掛歐盟成員國及其他外國旗幟的船舶船東將有選擇性的被列入適用范圍。在塞浦路斯居住的船東擁有的外國籍船舶將遵照一定的情況進行課稅。例如,船東擁有的船隊是否有已加入三年以上的歐盟成員國籍船舶、船隊的日常商業及其他基本活動是否在歐盟及歐洲經濟區范圍內進行管理。船東按年繳納噸位稅,且在被新稅制列入課稅范圍后十年內不得退出,否則將被根據在其被課稅期間的繳稅額度及在塞繳納的企業所得稅額度進行罰款,并在原有十年期滿后方可重新被列入噸位稅課稅范圍。對船東的噸位稅征繳范圍為船東通過海運活動、直接及間接分紅、船舶出售、有關船舶的基金利息收入以及船舶保養維修活動所取得的利潤。
(四)租船人的認定。指在塞浦路斯居住的通過光船租賃、期租、程租而使用船舶的承租人,且程租、期租的船舶應連續租賃三年以上并不超過其總租賃船舶的75%,如果所租船舶在歐盟及歐洲經濟區內注冊或由上述地區的公司提供船員及技術服務,這一比例可上升至90%。如所租賃船隊中有歐盟及歐盟經濟區范圍外船舶,則應符合船舶旗幟共享規定。船舶租賃人一經納入新噸位稅課稅范圍,十年內不得退出,否則將被處以罰款,具體與對提前退出的船東罰款標準相同。
(五)船舶管理人的認定。指在塞浦路斯擁有完備的辦公條件、足夠的工作人員(歐盟或歐洲經濟區公民應超過總人數的51%)、三分之二的管理活動在歐盟或歐洲經濟區境內。在船舶管理人管理的船隊中必須包含連續運營三年以上的歐盟籍船舶。所有的船及船員應符合相關國際標準及歐盟法規,特別是船舶安全狀況、船員培訓情況、船員的資質、船舶的環保要求以及船上的工作環境。新噸位稅系統對船舶管理人的課稅范圍為其通過派遣船員、提供技術服務、對船舶運營的管理獲得的收入,直接或間接的分紅以及相關基金獲得的利息收入。同樣,不足十年而提前退出的船舶管理人會受到和船東、船舶承租人相同標準的罰款。
三、工作建議
(一)加強兩國航運主管部門交流合作。塞浦路斯為由國際運輸業工人聯合會認定的方便旗國家之一,新制定的噸位稅政策更加鞏固其船舶重要注冊國的地位。我國航運主管部門應在不放松監管的前提下,吸收塞浦路斯經驗,改善船舶注冊及稅收制度。
(二)加強中塞航運企業交流,開拓歐洲航運市場。塞浦路斯為歐盟成員國,其注冊的船舶在歐盟及歐洲經濟區其他成員國內享受一定的優惠政策。塞浦路斯新噸位稅制度吸取了歐盟各成員國相同稅制的有點,加之塞企業所得稅較低,對有意進軍歐洲市場的中國航運企業而言,在塞注冊航運企業將大幅降低運營成本。
(三)加強中塞船運勞務市場合作。目前塞浦路斯航運企業大約雇傭了五萬余名船員,中國船員占其中很大比例,塞新船舶噸位稅政策出臺后,將進一步吸引外國公司前來塞開展航運業務,塞對外國船員的需求將進一步擴大,我相關企業應抓住機遇,進一步開拓塞勞務市場。
(相關資料來源于塞浦路斯商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