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1億擬建前海航交中心
2014-01-15 16:49:49 來源:航運交易公報 編輯: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四大業務體系
根據公告,組建中的前海航交中心包含四大業務體系。
首先是航空航運資產交易。該業務主要以船舶、飛機資產交易為主,市場主體為船東、海運公司、航空公司、機構投資者等。其中船舶資產交易主要以海洋運輸船舶為主,包括干散貨船(船型 船廠 買賣)舶、集裝箱船(船型 船廠 買賣)舶、油輪等,同時涵蓋游艇交易業務。飛機資產交易涵蓋客機、貨機、公務機和直升機業務,初期以公務機為主。
其次是航運配套服務產品。該業務涉及到航空航運產業多個環節,潛在市場需求巨大,主要圍繞貨運訂艙服務、備件備品交易、船代和貨代服務、飛機船舶經營性租賃、集裝箱租賃、船舶訂單六大子業務實施。
第三是航運金融產品。該業務以飛機船舶租賃資產交易、航運保險、航運交易結算、航運投融資四類業務為主,其中飛機船舶租賃資產交易為核心業務,航運保險、航運交易結算為基礎業務,航運投融資業務為創新業務,可結合信托、基金和證券等金融工具,開發相關投融資金融產品。
最后是航運指數產品。該業務主要是根據進出港航線編制的運價指數,對航運市場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應是前海交易中心未來發展的高端產品,主要包括干散貨指數、油輪指數、集裝箱指數。
分析人士表示,前海航交中心的四大業務體系,緊密聯結航空、航運和金融三大行業,與海航集團目前的三大支柱產業完全契合。海航集團在這三大行業已有多年營運經驗,有利于其發揮自身優勢,吸引國內更多的航空、航運及金融業企業加入,最終發展成為航空航運市場交易的中心。
對于航空產業,前海航交中心能為飛機資產提供交易平臺,構建飛機退役渠道,提高飛機處置能力,有利于盤活資產,增強收益能力。對于航運產業,前海航交中心能為造船業提供船舶訂單渠道,盤活物流船舶資產,提高航運業船舶經營能力,構建運價話語權。對于金融行業,前海航交中心將提供租賃資產交易、航運保險、航運投融資等業務平臺,極大盤活國內租賃資產,提升保險業務運營能力,加強信托基金等產品的開發創新能力。
不過,海南航空的公告最后也表示,以上業務產品以國家相關行政機關審批或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根據前海航交中心運營的實際情況開展。
地方政府力挺
記者采訪得知,前海航交中心的成立與深圳地方政府的力推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早在2010年《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推出時,深圳市政府就計劃在前海建立航空航運交易中心。該計劃最終由深圳市交運委和發改委牽頭,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前海管理局)落實。但由于缺乏相關經驗,該計劃一直處于難產中。最終,深圳相關部門找到海航集團作為合作方,雙方在2013年一拍即合,深圳市相關部門提供場地與政策扶持,海航集團則落實前海航交中心的業務框架設計和最終的運營。”
2010年12月發布的《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中提出:前海將支持發展航空航運交易市場,開展航材租賃、航材交易、民用飛機融資租賃等多種創新服務。引進航運業務管理中心、單證管理中心、結算中心、航運中介等在前海設立機構,開展業務。推動航空航運金融創新發展,支持組建航運產業基金、航運金融租賃公司、航運保險機構。支持在前海服務航空、航運的金融租賃公司進入銀行間市場拆借資金和發行債券。
2011年,深圳市交運委和發改委發布《深圳市現代物流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按照該規劃,“十二五”期間,深圳市將著力建設國際航運衍生服務平臺。依托香港國際航運中心優勢,推動深港兩地海空港緊密合作,拓展港口服務功能,拓展國際航運服務,積極引進航運業務管理中心、單證管理中心、結算中心、航運中介等機構和業務,并與香港共同在前海建設國際航運交易中心。
去年12月,深圳海事局與前海管理局簽署《關于促進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航運服務業發展合作備忘錄》。根據備忘錄,深圳海事局將在探索建立前海船舶登記中心、亞太游艇檢驗基地和進口游艇交易平臺、航運總部基地、港深國際船員外派評估中心與服務平臺等12個方面對前海給予重點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