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退稅后核銷盤活浙江船企資金
2013-06-06 07:55:17 來源:浙江在線 編輯: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這幾年,受全球經濟低迷的影響,我區不少船舶企業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為扶持船舶企業穩定發展,區國稅局立足實際,積極落實市國稅局出臺的“先退稅后核銷”政策,切實減輕船舶企業的負擔,有效盤活企業資金,緩解企業資金困難。據統計,2009年至今,區國稅局已累計為3家企業辦理先退稅款18億余元。
何謂“先退稅后核銷”呢?區國稅局相關負責人解釋,企業在出口貨物沒有辦理報關出口的情況下,稅務機關根據企業出口貨物生產(或建造)的進度核定出口銷售額,按出口貨物適用的退稅率計算后確認應退稅額,先給予退稅辦理,待已退稅的貨物報關出口后,再到退稅部門辦理出口貨物報關、外匯核銷等信息的正式核銷手續。
比如企業打造一條造價為2億元的出口船只,通常情況下需要18個月左右時間,等船只出口后企業可申請退稅2700萬元左右。如享受“先退稅后核銷”政策,在船只完成50%進度時,企業即可提前大半年退到1350萬元的稅款。一般情況下,船舶企業都是同時打造幾條船,這樣的話,就可以提前退到上千萬甚至上億的稅款。
“‘先退稅后核銷’政策實實在在為我們船舶企業帶來了實惠,先退稅保證了企業資金的流動,這筆錢就像國稅為我們提供的無息貸款。”浙江揚帆集團財務處處長王國巍說。浙江揚帆集團是我區第一個享受到“先退稅后核銷”優惠政策的企業。2008年10月,浙江揚帆集團被市國稅局列為首家試點企業,當年一次性提前辦理出口退稅款2.5億元,截至目前,該公司已累計提前辦理出口退稅款15億余元。
除揚帆集團外,目前我區實行“先退稅后核銷”的船舶企業還有中遠集團、歐華造船(位置 評論 新聞)。
“這個政策,對企業來說,猶如雪中送炭,但對我們來說,卻增加了不小的工作量和風險性。”區國稅局相關負責人說,如果企業在出口時遇到風險,導致貨物無法出口,而國稅部門為他們提前辦理的退稅款又難以收回。為此,區國稅局加強對出口企業的日常管理,及時掌握他們的動態信息,包括企業出口合同的變更、中止、終止等。
據介紹,申請該政策的企業,需提供申請書面報告、企業年度或季度財務報表,以及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具有法律效力的銀行保函以及授權委托書等,銀行保函必須由中行、農行、工行、建行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出具。